|
●參訪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正義的天秤
五專財金五甲/曾亭瑋
世界上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內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另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道德法則。然而顯而易見的是這個世界的星光正在銳減當中,而手上的法條也在逐年增加當中。沒有哪個社會可以制訂一部永遠適用的憲法,甚至一條永遠適用的法律,律條只是黑白文字的交錯,但是人們的行為確實一連串複雜的活動所構成的,怎能以小限大呢?
我也曾納悶著有法院就足夠了,何必再設立一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呢?然而我在各個舉例中才知道,法律確實明確地建立了制度,然而金融商品怎能與一般商品並提呢?金融商品包含面向複雜,且合約內容多半冗長難以理解,若只是單看一方說詞,就訂下結論,彷彿顯得太過於草率,而另一方面,來到法律訴訟面,無疑地不論是企業或消費者,都將在人生留下一筆顯眼的印記,如果能以協調方式達到同樣的目的,不也是一佳事嗎?
而這次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參訪,是我感到特別且受益良多的一次校外教學。以往對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印象僅只止於老師上課時的講解及廣告媒體裡給的概念,但就如同棉花糖般,觸碰到的只有虛幻的理論,若未實地走訪,怎能有真實的感受?在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裡,專業人士的講解讓我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進入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前,我緊張於這應是如同法界般似乎是場嚴肅、不苟言笑且無趣的講解,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這場演講還真是歡笑聲不斷,還偶遇風趣幽默的董事長,想來也是,將會與消費者同站一陣線的他們,當然必須與自己的盟友建立良好的溝通橋梁,同時,他們必須緊握專業、自信的武器,才能捍衛每個人的權利。他們並非是個審判的木槌,他們是個正義的天秤,在消費者與企業間,取得最佳平衡。而且我認為校外參觀就是要能學到平時所不能體會的經驗,藉由實地的呈現藉以讓學生能將書中的知識融會貫通,特別感謝老師給我們這次機會能實地體會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讓我們對課中所學的事物有了更具體化的認知。
我想大家若想選擇,一定會只想生活在這樣的國家裡,這個國家中所實行的是:公民、自由、寬容,以及在法律面前公民一律平等。公民自由意味著人們有用言語和文字表示其政治信念的自由;寬容意味著尊重別人的無論哪種可能有的信念,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的存在不正是如此嗎?既有法律的基礎、也由自由的理念再加上人們理性的對談,讓這個世界的糾紛化無,宛如泡沫般不留下兩敗俱傷的痕跡,相信一定會有更多面臨問題的人願意選擇往這條路邁進,讓自己與他人共享勝利的碩果,創造雙贏局面。
保障金融消費的新管道
五專財金五甲/謝昀澤
這次保險實務課程的校外參訪是到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在這之前,曾聽老師在課堂上有提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是新成立的單位,其成立宗旨是在解決因金融消費所產生的爭議。除此之外,只能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並未對這個單位的業務內容有更深入的了解。
經過兩位講師完整的介紹及結合案例的精闢解說分析後,我了解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其實就是類似消基會的概念,只是處理的問題更專業、服務範圍及業務內容限縮在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間所產生之民事爭議,而且也提供類似法扶中心的免費諮詢服務。一旦金融消費者與金融服務業有消費糾紛且向其申訴後(申訴先行原則),對其申訴結果不滿意或是該金融服務業位於期間內(30日)向金融消費者回覆,便得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與民事判決具有同等之效力)。藉由評議中心之專業人才,能迅速、有效且公正的評議使消費者的權力得以伸張,保障金融消費者不因對於商品資訊及專業不足等因素而使權利受到損害。若對於中心之評議結果仍不滿意時,仍得透過法院訴訟或其他管道尋求解決之道!
由於我本身對於法律就頗具興趣,且決定之後升學將轉換跑道研讀法律。而在介紹案例的過程中,我發現內容與我現在所學及未來考試內容具有極高的關聯性,尤其案例解說中提到法律專有名詞及思考邏輯時,更有一種心有戚戚焉的親切感。同時我也發現,金融商品日益普及,而伴隨而來的糾紛亦將隨之提高,若未來我能將這五年在北商所學到的財金專業知識與未來將學到的法律專業知識有所結合,便有機會到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服務,使得廣大的消費者的權益能受到更好的保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