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刊
北商行政簡訊 期別:第317期 發行日期:2011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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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期

北商行政簡訊

 

317 1006月13日發行  發行人:賴振昌

賀!教務處江季娘專員榮獲100年度教育部優秀公務人員

100年度停車證換發事宜

一、總務處事務組將於6月20日(一)至7月1日(五)每日至排定之單位換發100年度之停車證,請備妥舊(99)年度之停車證,於排定之時間換發;若未便於換發期間內換證者,可攜帶舊證至事務組換發。

二、如車籍資料有異動,請檢附行照影本並填妥停車證申請表至本組更換,俾利停車管理工作。本案聯絡人簡素婉,分機6115。(依據總務處事務組100.6.10簡便行文表辦理)

本校實施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技術學院實施特殊優秀人才彈性薪資作業要點」業經100年5月10日99學年度第2學期第6次行政會議審議通過(依據100.5.27北商技人字第1000006158號函辦理)。

本校教師評鑑作業

一、本校教師評鑑準則於95年10月5日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依規定本校教授、副教授及本準則通過前已聘之講師及助理教授至少每5年應由各所(系、中心、室)實施教學、研究、輔導及服務評鑑。本次教師受評期間自95 年10 月5日至100 年7 月31 日止。

二、請貴所(系、中心、室)將自訂之評鑑指標細目及相關表格轉發受評鑑教師參考,並請教師於100 年6 月前完成自評作業。

三、各所(系、中心、室)教評會請於100月7月10日前完成教師評鑑初評作業,併同會議紀及相關表件送人事室彙整,俾憑報請校教評會複評。

四、另本作業相關事宜,依據100.6.8北商技人字第1000006552號函辦理。

 

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委員

本校職員甄審委員會委員張家幸,任期100.7.2~100.7.31,遞補票選委員錢煥欽自願退休後之遺缺 (依據100.6.9北商技人字第1000006628號函辦理)。

本校99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

本校99學年度校務會議代表總務處組長桂建華,任期100.7.2~100.7.31,遞補票選代表(職員代表)錢煥欽自願退休後之遺缺(依據100.6.7北商技人字第1000006543號函辦理)

人事動態

學生事務處胡惠碧輔導員調職,生效日期100.5.25

教務處錢煥欽組員退休,生效日期100.7.2

教務處汪南丁組員退休,生效日期100.7.2

「起雲劑遭受DEHP污染」之問與答

一、本校自5月25日已請由總務處轉知本校廠商(飲料店、早餐店、便利商店、水果吧、咖啡吧) ,如有販售相關製品,立即請廠商下架。

二、學務處衛保組自5月25日起陸續將相關資訊置於本組網頁,以加強宣導,除請本校廠商陸續提供商品檢驗證明外,並每日不定時現場抽查。(該等作業持續進行中)

三、有關起雲劑之相關疑義,請至本校首頁點還『起雲劑專區』查詢。

四、若須本組營養師提供諮詢服務,請電分機6097 何小姐。

四維樓公開重新命名活動 延長徵件至6月17日

一、為鼓勵全校教職員工生踴躍參與四維樓公開重新命名活動,徵件日期延長至6月17日(五)截止,五育樓及六藝樓暫緩更名。

二、經票選第一名作品獲禮卷1000元、第二名作品獲禮卷800元、第三名作品獲禮卷500元。

相關辦法及報名表件電子檔,置於秘書室網頁重要消息,請自行下載參閱。

社會關懷系列電影欣賞活動

活動地點:本校行政大樓8 樓音樂廳

參加對象:本校教職員

播放日期、時間

影片名稱

6月2日(星期四)

14:00-16:00      

被遺忘的時光

6月13日(星期一)

14:00-16:00

攻其不備

6 月23 日(星期四)

14:00-16:00

海洋天堂

6 月27 日(星期一)

14:00-16:00

心靈獨奏

l          本活動備有小點心,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l          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規定,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為40 小時,其中數位學習不得低於5小時,業務相關之學習時數不得低於20小時。參加本次活動同仁,每一場次將核給數位學習認證2 小時,歡迎同仁踴躍參加。

活動網址:http://info.gio.tw/mp.asp?mp=51

銓敘部有關擇(兼)領月退金之公務人員應否停止月退休金案
一、教育部函轉銓敘部100.5.3部退三字第10033440712號令有關擇(兼)領月退休金之公務人員於100年1月1日以後,再任公務人員退休法第23條第1項第2款或第3款之職務,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準此,退休公務人員再任上開職務而非屬全職工作者,無須停止領受月退休金。(依據教育部100.5.30臺人(三)字第1000077778號函辦理)

二、另教育部函轉銓敘部100.5.31部退三字第1003371923號函有關擇(兼)領月退休金之公務人員如再任學校護理人員職務代理工作,須否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案,相關規定依據教育部100.6.8臺人(三)字第1000095180號書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