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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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壇 2010 年 10 月 1 日 電算中心行政資訊組組長/黃史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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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指之間請深思

  
 校配合教育部保護智慧財產權政策,已執行許多相關措施,每學期填報「校園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自評表」,以評估本校執行績效,本文將就校園智慧財產權概念,本校相關配合措施及執行情況做一敘述。

校園智慧財產權概念
  智慧財產權法包括專利、資訊、營業秘密、商標、著作權、公平交易等法規。校園內常見的侵害智慧財產權行為,如影印書籍及網路非法利用數位檔案,則與著作權法相關。以下先釐清一些字辭,以免造成混淆,如「著作」、「合理使用」、「重製權」、「公開傳輸」。

  一般所謂「著作」,是指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只要是自己的創作,均屬著作權法上「著作」的範疇。

  「 合理使用」依著作權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一條及第六十五條:「著作之合理使用,不構成著作財產權之侵害。著作之利用是否合於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三條規定或其他合理使用之情形,應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以為判斷之基準:
一、利用之目的及性質,包括係為商業目的或非營利教育目的。
二、著作之性質。
三、所利用之質量及其在整個著作所占之比例。
四、利用結果對著作潛在市場與現在價值之影響。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
  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

  因此「合理使用」原則扮演著平衡著作人私利及公共利益的重要地位。

  「公開傳輸」依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規定,係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重製權」是一項將著作的內容加以重複製作的權利,著作權法規定必須是有重製權的人,才可以將著作的內容加以重複製作,包括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因此,不論重複製作的方式如何,都是屬於「重製行為」。

校園網路常見侵權行為
  校園網路常見侵權行為,如將網路上的文章、音樂、電影、圖片、照片、或電腦軟體email轉寄給親朋好友,或轉貼在BBS站上,或放在自己的網頁站或部落格(Blog)上等,以便分享更多的人,還有使用P2P軟體(如BitTorrent等)交換及下載音樂、電影、軟體檔案。以上行為可能觸犯著作權法而渾然不知。

  利用電子郵件,將語文著作,轉寄給列名於電子郵件通訊錄上的親朋好友,因為均未獲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與重製權,便是不法的「重製行為」,除非能提出證據證明其重製行為,符合著作權法上有關重製行為的「合理使用」情形之一,才能免除侵害著作人重製權的法律責任。

  網際網路無遠弗屆,透過網路上之傳輸將使著作之經濟效益消耗殆盡,其合理使用之空間極為有限,因此在BBS站或部落格中出現未經他人同意或授權的數位檔案,或使用P2P檔案分享軟體,皆是將有著作權保護的檔案透過網路公開傳輸,分享給不特定人,有可能發生違反著作權法「重製」及「合理使用」的規定。

本校相關措施
  90年5月成立「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主要工作是擬訂本校教職員工生違反智慧財產權之規範,落實校園合法軟體的使用。93年4月日將網路侵權納入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同年5月將學生違反智慧財產權行為納入「學生獎懲辦法」中,若校內發現疑似侵權行為時,依96年10月制訂「智慧財產權疑似侵權處理程序」處理。

  97年2月制定本校「校園網路流量管理辦法」規定單機網路流量上限為3 Gbytes,針對網路流量異常事件追蹤處理,並加以輔導;如建置網路流量監控系統及網路安全閘道器,可追蹤即時和過去網路封包,對於sessions數目過高或流量數異常高,第一次勸說,若不遵守,立即斷線等措施。為杜絕校園P2P軟體的侵權行為,建置寬頻管理器控制和管理頻寬P2P網路封包,如攻擊行為,立即斷線。由「網路流量稽核監控系統」報告,判斷那些主機流量異常,並與主機負責人討論處理方式。

  97年2月制訂本校「伺服器管理要點」。99年6月30日抽查各單位電腦設備是否被安裝非法軟體,發現有購置一套軟體,安裝於多台個人電腦,或提不出軟體授權證明,經勸導後已改善。

  為加強宣導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本中心於電腦教室之電腦桌面標示「尊重與保護智慧財產權」文字,以提醒師生,並於每年度暑期開設研討課程,建立網站專區,及提供網路相關法律問題之諮詢窗口。

  本校設置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設置檢舉信箱:abuse@mail.ntcb.edu.tw

  本校每年編列預算,採購合法軟體或租賃授權軟體提供師生員使用,如99年以業務費支應微軟校園CA費用超過119萬元,全校防毒軟體授權金超過19萬元,無形資產預算採購軟體超過720萬元等。

「保護智財」無絕期
  天長地久有時盡,「保護智財」無絕期,「保護智財產權」一直是身為現代人的我們,共同努力並遵循的重要標的,在本校全體師生的努力下,本校尚無網路侵權事件發生。為讓此優良事蹟持續下去,除全校各單位防制網路侵權外,更重要的是每人都俱備尊重智財產權常識,如此才能讓這社會更蓬勃發展。

參考資料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