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提供]本校企管系及應外系已訂定學生雙主修及輔系之相關規定,在本(99第2)學期起開始實施,四技符合標準的同學可申請該二系雙主修或輔系,學習之路將更為寬廣。
企管系及應外系雙主修及輔系之規定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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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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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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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應修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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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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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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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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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企管系為雙主修之他系學生,應修畢企業管理系全部專業必修科目,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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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30%
2.前一學年操行成績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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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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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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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習30學分
資訊管理:3學分
行銷管理:3學分
人力資源管理:3學分
通路管理:3學分
管理會計:3學分
組織理論與管理:3學分
組織行為:3學分
財務管理:3學分
生產與作業管理:3學分
策略管理:3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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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外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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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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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應修學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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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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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主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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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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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修應外系為雙主修之他系學生,應修畢應外系專業必修科目至少72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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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歷年每學期所有科目之學業成績均在80分以上
2. 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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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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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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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修習30學分
1. 英語發音、英語聽力與表達、英語解說與發表、英文字彙與閱讀等4門課,至少需修習2門
2. 文法與修辭、英文寫作(一)、英文寫作(二)、英文能力檢定、西洋文學概論等5門課,至少需修習2門。
3. 商用英文、英語商務溝通、貿易英文書信、商業概論、中英口譯、中英筆譯、語言學概論等7門課,至少需修習3門。
4. 計算機概論、網頁多媒體、研究方法、英語專題製作等4門,至少需修習1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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