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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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報導 2011 年 5 月 2 日 軍訓室教官/廖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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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安全小叮嚀

  校有許多同學離鄉背井、負笈求學,獨自賃居校外。本室於配合學務處生輔組進行賃居生實地訪視及訪談後,特別彙整租屋注意事項以供參考。同學於選擇租屋處時,應以環境安全為首要條件,建議考量事項如下:

一、租賃處為住宅區、商業區還是工業區?進出人員是否複雜?

一、租賃處為住宅區、商業區還是工業區?進出人員是否複雜?

一、租賃處為住宅區、商業區還是工業區?進出人員是否複雜?

二、租賃處是否過於偏僻?附近道路有無夜間照明設備?

三、是否為違章建築或頂樓加蓋?

四、鄰近住家是否安寧?附近有無夜市、夜店、廟宇或公園?

五、是否有防火巷或相關逃生避難設備? 如:滅火器、逃生緩降梯   等。

六、防火巷內是否常違規停滿汽機車?(若有,可能造成消防車或救護  車無法及時通行,影響救災或送醫)

七、租賃處周圍是否雜草叢生、空屋率高 ?

八、門禁管制及設施如何? 否有鐵門或鐵窗 ?

九、門口及樓梯間有無裝設監視器系統。

十、租賃處熱水裝置是電熱水器或點火式熱水器?若為點火式熱水   器,應裝置於室外陽台通風良好處)

  若以上的因素皆納入考慮並已決定租屋,與房東簽約前應看清合約內容,以下是應留意的事項:

一、租金繳納方式?現金面交或轉帳?是每月、每半年、還是每年    繳?

二、租約期限有多長?是否需要押金?押金金額為何?

三、水電費、瓦斯費、網路費、大樓管理費等應由誰繳納?計算方式  是否合理?繳納方式為何?

四、房東提供哪些傢俱及設備,堪用狀況如何?

    此外,建議同學對狀況不佳的設備,先行拍照存證,遇有物品須維修時,可釐清毀損與修繕責任。另應確定有無特殊要求或限制,例如:是否可在房內烹煮食物或飼養寵物等。一般合約會註明房客違約時,須如何賠償,但絕少會註明房東違約(如不願修繕等)的處理原則。同學務必審慎檢視合約內容後才簽約,如有需要,可請父母或師長從旁協助。

  另外,簽約時,務必請房東出示身分證、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單或登記謄本,以確定房東真實身分為屋主或二房東。若為二房東,應請其出示與原房東所訂之契約書,瞭解有無轉租他人的限制,避免日後因租約問題產生糾紛。

  遷入住處後,應瞭解可用電的負載量及消防器材位置,用電量過大或電線老舊,均為容易引起火災的元素。建議同學最好使用超過負載即自動斷電的延長線,勿因一時輕忽而發生憾事。平日亦須多注意防盜、防狼,若不幸租屋處遭竊,報案時要保持冷靜並維持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處理。

  以下列舉本校相關緊急連絡電話及法律諮商服務管道供同學運用:

本校校安中心24小時專線

02-23226199

本校警衛室

02-23226119 、 02-23226120

中正第一分局勤務中心

02-23716426

忠孝東路派出所

02-23218656

警政署反詐騙查證報案專線

165、110

 

諮商

教育部
學生賃居
糾紛處理服務專線

詢問時間:24小時受理

服務電話:02-33437856



崔媽媽基金會—
義務律師服務團

預約登記: 週一至週五13時至17時;
 
晚間19時至21時(可上網預約)
律師電話答覆時間:每週固定3天
(一、三、五)
19時30分至21時
服務電話:02-23658140
方式:只接受電話或網路登記預約,不接   受現場面談

財團法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分會

法律問題諮詢時間:週四晚間18時至21時
服務電話:02-23225151
方式:可去電預約日期及地點,律師免費   面談30分鐘
地址:臺北市金山南路二段200號6樓

  同學賃居時,如遇任何問題,可向師長或教官反映,學校會儘快協處,同學亦應將正確租屋地址及電話詳實告知家長、學校(學務處生輔組每學期開學均進行調查),以利發生緊急事故時連繫。期盼每位賃居同學均能享有安全且舒適的租屋品質,度過愉快又充實的求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