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筆壇
2011 年 6 月 7 日
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老師/劉昊洲
淺論公務倫理的面向
所謂公務倫理,乃是有關公務員的倫理道德,從人的角度言之,是指公務員的服務倫理或職業倫理;從事的角度言之,是指與公共事務有關的倫理事項。公務倫理源自於我國傳統倫理道德規範,復參採歐美道德哲學思想與實踐經驗,在民主法治的潮流趨勢中,相較於法律規範,原本不被看重。不過近年來因為某些政府高層的貪瀆弊案震驚各方,遂興起一股「法律並非萬能」、「法律有時而窮」的反省聲浪,於是要求重視倫理道德,特別是公務倫理的呼聲乘風而起,日甚一日,儼然已成為新的浪潮。
公務倫理來自於傳統倫理道德,其內涵極為豐富,範圍至為廣?,規範教條也非常生活化,三達德、四維、八德、三綱領八條目盡皆在列,排除已不合時宜或偏屬私情部分,皆屬公務倫理範疇。即以最為人熟知的八德—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為例,除孝字完全排除外,其他七個德目均有公務倫理的適用空間。再以五倫—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為例,父子、夫婦、兄弟三種關係乃屬私情,首應排除;而君臣關係已不再有,自應順應時勢調整為國家與公務員、長官與部屬的關係;至於朋友關係,亦應排除私情私誼的朋友,僅保留因公務接觸而產生的同事關係及民眾友誼關係。
公務倫理參採歐美道德哲學思想,更是豐富了其內涵與範圍,包括批判性倫理、規範性倫理、應用性倫理、專業性倫理、價值澄清、價值發展、道德發展、適應倫理與科學性倫理等皆屬之。公務倫理不再侷限於工作態度、人際交往與生活習性,而是擴大至行政裁量與價值判斷,幾乎與公務員所有的思維作為、一言一行均有相關。實踐正義、依法行政、揭發弊端、尊重程序、重視公共利益、行政中立、利益迴避、民主參與、公平合宜等等事項,遂經常被提及。
由上所述,公務倫理事項大致可區分為對國家、對機關、對自己、對同事、對民眾、對一般動物、對人造物品、對自然環境等不同面向。茲分述如下:
(一) 對國家:國家是全國人民的組合,代表全民的意志,理論上公務員受僱於國家,直接或間接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基於特別權力關係或公法上職務關係,公務員對於國家主人必須要效忠、要擁護,要一貫的忠誠,不容有絲毫折扣。
(二) 對機關:國家是一部政治大機器,必須按照功能區分職掌,分由不同機關行使,才能達成國家目的。公務員分在不同機關不同單位工作,為達成機關任務,自應本於機關立場,依據專業與經驗,不只要忠於職務,做好他該做的事情;也應與其他同仁溝通合作,更應維護機關的聲譽與形象。
(三) 對自己:法律強調的是外力要求,倫理道德重視的是自我要求,所以公務倫理的重心在對自己要求與負責,希能對得起良心良知,不愧我心。任何公務倫理事項,不論價值判斷或言行舉止,都與己身有關,所以公務員一定要做好管理自己的工作,絕不能懈怠或放縱。
(四)對同事:廣義的同事包括同一機關的長官、部屬,也包括無業務往來的其他單位同仁。與同事的互動,可說是公務員最主要的人際關係所在。就公務倫理言之,公務員對於長官應尊敬、服從,對於部屬應體恤、愛護,對於其他同仁應相互尊重、充分溝通與合作。
(五) 對民眾:所謂民眾,泛指前來洽辦業務或因事接觸的一般人民,依親疏程度可區分為家人、親友、認識者與陌生人等不同類別。就常情言之,公務員或難免有差別對待;但就公務倫理言之,不論對誰,公務員都應依法秉公處理,也應謙和熱忱以對。儘管不易做到無差別心,但大致的公平還是要做到。
(六) 對一般動物:動物雖有飼養動物、野生動物與流浪動物之分;在飼養動物中,也有觀賞用、陪伴用與食用之別,不過都是有生命、會移動的個體。除特別職務外,一般公務員都應尊重生命,愛護動物,充分體現「民吾同胞,物吾與也」、「悲天憫人、愛屋及烏」的道德情懷。
(七) 對人造物品:不論是政府機關、企業組織、非營利團體或一般民眾所為之人工設施,包括道路橋樑、房屋建築、公園路燈、器具用品、書籍字畫、資訊產品等,皆屬人類智慧的結晶,公務員都應尊重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權利,若為自己使用時也應善盡愛惜與維護之責,千萬不能毀損或破壞。
(八) 對自然環境:每一個人都來自於自然,也終必回歸自然,公務員自不例外,所以我們都應崇敬自然環境、愛護自然環境,畢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既為了自己,也為了留給子孫美好的、純淨的自然環境,公務員應盡到守護自然的重責大任,不應任由私人財團為一時經濟開發的利益,犧牲全民及子孫未來的福祉。
要之,公務倫理立基於公務員個人,以全方位面對四周,這些面向看似難以掌握,不過如果依照其主要接觸對象加以區分,大致上仍可區分為上述八個面向。明乎此,自當有益於對公務倫理內涵的掌握與瞭解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