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筆壇
2011 年 12 月 20 日
●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老師/劉昊洲
從管理到自我管理
「管理」是個很熱門的名詞,時時可聞,人人能談。冠上管理之名者,除傳統的企業管理、行政管理仍大行其道外,晚近興起的第三部門管理、志工管理等,也日漸走紅。因為只要有兩個人以上,只要有組織團體,就會有管理,就離不開管理;職是,管理可以說是永不褪色的課題。
所謂管理,雖然學者見解不一,人言人殊,不過大致上是指督促他人完成一定的任務。在策略上可大別為管與理兩個層次,在元素上包含人與事二者,在領域上則可略分為規劃、組織、用人、領導與控制五個環節。通常管的意義較偏向上對下、命令、高壓、強迫的要求,強調硬的力量;理的意義較偏向平等、關懷、同理、客氣的請託,採取軟的力量;雖然兩者作法不同,但目的殊無二致。
若從管與理兩個層次及人與事兩個元素交叉分析,至少可得到四種管理模式,一是管人又管事,二是理人也理事,三是管人但理事,四是理人但管事。在這四種模式中,沒有那一種是最佳之管理模式,完全看時機、對象與事情等主客觀情形而定。例如:大學校長對教授的領導,應以理人也理事的模式為佳;而監獄管理員對受刑人的管理,似以管人又管事的模式為主;斯即所謂權變式的管理。
從人性的角度分析,身為管理者總是喜歡管人家,身為下屬者總是不喜歡被管,卻又希望能被關懷與理解。這種普遍化的現象,道出了人性的弱點,也說明了權力或權威的本質。因為理的方式總是要付出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卻不一定達到效果,甚至可能遭到質疑與挑戰;但管的方式在表面上卻很直接快速而有效。
為完成既定的任務、達到一定的目標,管理者採取管或理的手段是必然的,只是相對的比例與程度如何而已。身為部屬,如要避免過多的管理,引來不愉快的接觸或相處,最好的作法就是自我管理,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盡到自己該盡的責任,甚至主動報告進度與成果,讓長官完全可以放心,那麼來自於長官的管理力道一定減輕,理的成分也會遠大於管的成分。
自我管理就是自律、自我要求,自己管好自己的意思。也就是將外在的要求,透過價值內化的方式,轉化為個人生活的一部分,真誠的信守與實踐之意。雖然大多數人都有惰性、有弱點,在欠缺他人關注或督促時總會鬆懈下來,要真正做到自我管理,並非易事,所以一開始一定需要藉助外力;但只要培養高度興趣,養成良好習慣,堅持理想目標,佐以恆心毅力,假以時日,一定可以完全做到自我管理的要求。
總之,在人與人互動愈趨頻繁、各種組織團體愈趨發達的時代,管理的事實只會愈來愈多,管理的課題也會更受重視。雖然大多數人不喜歡被管的感受,卻不得不面對。不過如果能真正做到自我管理,那麼來自於外在的管理力道必然減低,花費在管理上的成本也會減少,對雙方而言,都是極為正面的事情。凡關心管理課題者,能不重視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