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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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動態 201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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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學程整合國際領域課程

了推動國際合作,達成教學單位及課程國際化之目標,並整合本校整體資源,提供本校與國外交換學生具備國際化與專業化的全英語授課環境,進而學習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知識,本校自100學年度起開辦學分學程-「國際學程」。此學程100學年度參與的學生包括來自荷蘭姐妹校阿凡斯大學6名外籍交換生,以下謹將國際學程簡單介紹如下:

一、設置宗旨
    本學程主要宗旨在於整合本校各系所科有關國際商業領域相關課程,提供本校與國外交換學生具備國際化與專業化的全英語授課環境,學習理論與實務兼備之知識,培養國際企業所需具備之國際財務金融、經營策略、全球產業分析與經貿分析等能力之商業人才。
二、辦理單位
    本學程由本校國際商務系統籌,結合本校各系所科師資及產業界實務專家聯合開設課程,兼顧理論及實務導向進行課程講授,培育具備國際化實務能力之商業人才。
三、授課師資
    由本校各系所師資及校外國際企業實務專家授課。
四、申請資格
(一)凡本校學院部二年級(含)以上、研究所之學生與國外交換學生,均得向國際商務系提出申請修習本學程。
(二)校內學生修習學程課程學期成績達60分以上(研究所學期成績達70分以上)、國外交換學生學期成績達D等級以上,方可取得本學程之修課學分。
(三)國外交換學生之申請依國際學校合作案契約書內容實施,本校學生申請者需填妥申請表(請至國際商務系網頁下載)並檢附歷年成績單正本乙份,經原系所主任簽章同意後,送至本校學程辦公室,經審查並報教務處備查後,公佈核准名單。
五、學程課程規劃
(核心必修課程:9學分
       國際專業選修課程:至少11學分
       應修學分總數:20學分
()國際學程證書:修滿規定之20學分者,得檢具此學程之歷年成績單,向國際商務系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
()課程方向包含經營策略、產業分析、網路行銷、商務華語及跨文化溝通等。
六、課程實施方式
    本學程之課程採取全英語授課方式進行,為避免與原二技、四技課程衝突,故採獨立開課方式訂定修課課程。
七、招生名額
學程中之課程修課人數,本校學生依本校課程相關規定辦理,唯修課上限人數含國外交換學生之人數。申請修課人數超量時,以已修得部分學程學分之學生與國外交換學生為優先。
八、修習流程
() 修習資格審查核准後進行登錄作業後即可修課。
() 抵免學分辦法:學生申請抵免學分依本校學生抵免科目學分辦法辦理,經由國際商務系進行審核通過後,學期所修習各科目學分方得抵免;課程抵免須符合本校學程設置辦法『學生修習學程科目學分,其中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主系、加修學系及輔系之必修科目』之規定。
() 學程證書核發:修滿規定之20學分者,得檢具歷年成績表,向國際商務系申請核發學程學分證明。
    隨著臺灣社會與產業環境的快速變遷,跨領域人才已成為未來人才培育發展趨勢,而本校國際學程提供學生一個橫跨各個商業領域的平台,整合了全校貿易、財務、投資、網路行銷及談判等國際商業課程,而師資為全校具有國際經驗、跨文化能力與語言技能之教師來擔任授課,相信能增進學生對跨國商務產業知識深度與廣度,進而提升職場競爭力。[以上文字由國際商務系提供,出版組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