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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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筆壇 2013 年 12 月 30 日 通識教育中心兼任老師/劉昊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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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倫理道德在本質上的困境

    倫理道德是社會的人情事理,是眾人約定俗成的共識,攸關每個人的生活態度、行為準則,以及與周遭人、事、物的應對相處。因此,我們不但在小學階段要上生活與倫理課程,國中階段要上公民與道德課程,高中階段要上公民與社會課程,到大學階段還得上人文素養等通識課程;在家庭,強調親情倫理;在政府機關,強調公務倫理;在私部門,強調企業文化與企業倫理;在社會,則有李國鼎重視群己關係的第六倫,即社會倫理的呼籲。倫理道德之能與法律、宗教鼎足三立,成為維繫社會體制的三個重要支柱之一,顯然有其堅強的理由。

    倫理道德是個籠統的泛稱,可以分成倫理與道德兩個領域,也可以僅指涉一個概念;相關名詞尚有美德、品德、品操、品行、德行、公義等。一般言之,倫理與道德通常不嚴格區分,均指涉一個概念,但有的僅用倫理稱之,有的只用道德涵蓋,主要偏向社會的規範。至於美德、品德、品操、德行等詞,主是從個人擁有的特質或條件出發;公義則是倫理道德內涵中最重要的德目,也是人類社會的終極目標。

    倫理道德泛指社會上大多數人如何與周遭的人、事、物應對相處的道理,包括自己、親人、朋友、陌生人、動物、物品、大地環境等。雖然每個人的價值觀不同,對於倫理道德德目的解讀與細項的實踐各有不同,但那只是大同之中的小異而已。倫理道德之所以能長久流傳、廣泛普遍的適用,說明倫理道德的德目與重要內涵仍是社會共識,是社會的最大公約數。只有遵守倫理道德的規範,才能使自己心安理得,免於他人的指指點點與說三道四,讓自己順利的安置在社會的一個位置與角色,也為自己獲致最大的利益。
如上所述,每個人都應遵循倫理道德的規範,追求倫理道德的價值。不過在實際上,倫理道德因為存在一些本質上的問題,以致在發展上面臨困境,無法像法律一樣,成為現代人最重要的規範。茲分述如下:
 人情本位:倫理道德的根源是情,包括親情、愛情、友情、人情等,既然是情,就有以自己為核心的親疏遠近之別,與我有密切關係者,互動來往也較為頻繁,所以對他較好,也會刻意幫他,反之則不然。這種以人情本位為主的社會關係,導致裙帶關係的盛行,古代的外戚、朋黨,現在的「○○幫」,均是立基於此的發展結果。這對於現代社會的建立,其實是不利的。
 語意不清:倫理道德的德目均甚為簡約,十分抽象,雖指出方向與目標,但也因上層過於簡約抽象,中下層的說明與論述不足,且各自解讀,以致陷入不夠客觀明確,難以建立標準的困境。這種語意不夠清楚的情形,始終困擾著倫理道德的發展。
 過於高調:倫理道德的德目,本身是一種理想,一組追求的目標,敦促大家往好的方向走,因人因時因地而設定不同的程度,本就不易達到。一旦達到,也因「止於至善」的要求,必須再追求更高的標準,以致於陷入一輩子難以放鬆、毫無喘息的追求之中,很累,也會很辛苦。
 矛盾難解:雖然倫理道德在規範層次大致上沒有矛盾之處,然而在實踐上卻難免有爭執與衝突,但除「忠孝不能兩全,故移孝作忠」等少數情形外,多數卻沒有提供解答,只能靠個人自行處理。例如兄弟之情與朋友之誼的輕重與取捨、保守秘密與揭發弊端的平衡等。未能建立一套類如法律處理矛盾的機制,即藉由「後法優於前法」、「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實體從舊、程序從新」等原則化解不同法律之間可能的競合與衝突,亦是倫理道德先天上的困境之一。
 欠缺制裁:倫理道德雖全面規範人的內心動機與外部行為表現,但主要還是內心,藉由良心的喚起而約束人的行為。不過也因為只有良心的約束,頂多加上社會的清議,所以欠缺足夠的拘束與制裁力量,對於違反者只能勸導改善而已,並無任何處罰的機制。這也就是說,倫理道德只有社會的影響力,並無政治上的權力。
總而言之,倫理道德的規範與實踐是人類邁向文明社會的重要指標,每個人都應極力奉行,信守不渝。誠如康德所言:人之所以為人,人之所以具有尊嚴和價值,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人能從事道德行為。惟因倫理道德在本質上存在上述五個困境,所以儘管倫理道德也開展了相當的局面,然而在未來的發展,仍然有所侷限。